当前学科:民法总论
  • 题目: 未知类型

      王某生三子甲、乙、丙,一女丁。三子均已成家。丁尚在外地大学就读。某日,王某意外摔倒突发脑溢血,虽抢救及时挽回生命,但却右半身瘫痪。王某自知不久于人世,遂将三子招至床前。王某口述遗嘱,由甲代书,丙、丁见证,日:吾患病久矣,药石难愈,百年之后,房产归甲,股票归乙,债券归丙,存款归丁。书毕,王某按指印确认。嗣后不久,王某去世。甲、乙、丙出示王某遗嘱,要求遵照执行,丁不服,诉至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案该当如何处理?( )

        A.王某所立遗嘱有效,应当适用遗嘱继承分配遗产

        B.王某所立遗嘱无效,因为未经公证

        C.王某所立遗嘱无效,因为丁未在场见证

        D.王某所立遗嘱无效,因为丙、丁不具有见证人资格,且别无其他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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