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经与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一项非专利技术和对丁公司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换入丙公司持有的对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原价为1200万元,已摊销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对丁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账面价值为380万元(成本为33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50万元)。丙公司对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丙公司另以银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补价200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此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甲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