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以其拥有的全部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公寓楼与乙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换。甲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以成本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提折旧16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9000万元,营业税税额为45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000万元(成本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00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乙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给甲公司。乙公司换入公寓楼后继续用于经营出租并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公司换入股票后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甲公司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