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物权法
  • 题目: 未知类型

      甲某原是某公司总经理,年收入20万元,甲于1995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 1995年5月19日至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由于其在1997年2月时被解除总经理一职,收入锐减,虽经银行催还,仍有21万余元没有归还。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构成诈骗罪

        B.构成恶意透支罪

        C.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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