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B . 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C . 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D . 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