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30%,利息按年支付,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期间前2年内,甲公司均按照约定支付了利息,但借款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也无力支付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24%,借款合同无效

      B针对借款期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24%计算的部分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收取的超过24%计算的借款期间前2年的利息

      D针对逾期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年利率6%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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