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产企业2017年6月有关房地产业务情况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300万元。 (2)协作单位乙企业因无力偿还甲企业债务280万元,经双方协商,乙企业以自有房产折价280万元(不含税)抵偿甲企业债务,房产原值为320万元。 (3)因生产经营需要,甲企业以一幢价值300万元的房产与丙企业一幢价值360万元的房屋交换,支付不合税差价款60万元。 (4)本月购买房屋一幢,不含税成交价格为800万元。 (5)接受某国有企业以房产投资入股,该房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核定的价格为550万元(不合税)。 要求:计算甲企业本月应纳的契税(契税税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