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 C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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