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学科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题目:
填空题
()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人们的行为主要集中在快速逃避现场,以求迅速摆脱危险和自保,它的主要表现是强迫自己直接、迅速地逃离现场,而不理会指挥和命令。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
推荐知识点:
在传统社会,提供社会“共识”主要是由()来承担的,而在现代媒介社会则成了()的一项主要任务。
球状上颌囊肿诊断条件不包括()
有关寻常型银屑病病理改变,不对的是()
敞车在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的线路上可以手推调车。
按图定原车次、原运行线中转的列车,正点、早点或晚点不超过图定的停站时间出发,按正点统计。
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收回初期投资所需要的时间称为()
张同辉与刘晓丽系夫妻关系,在A市东城区扁担胡同56号居住。2010年5月中旬,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房屋公司)的部分工人对该房进行翻修,并对该房屋的内墙进行了重新粉刷。施工结束后,工人甲因回家不便,在张同辉家借住一晚。第二天临走时不小心碰坏了张家的彩电。施工完成后不久,天气持续下雨,张同辉夫妇发现刚刚粉刷过的墙壁不同程度地发生涂料脱落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以致整个房屋墙壁面目全非,且住房仍旧严重漏水,不能正常居住。这时张同辉和刘晓丽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两人各一室一厅。2010年8月20日,张同辉来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诉称,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在修缮其住房后房屋仍旧漏水,且所用涂料系伪劣产品,使原告不能正常居住,并且电视机被损坏,要求房屋公司重新修缮房屋并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张同辉委托了律师于伟为其代理本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刘晓丽也于同年8月23日向西城区法院提出了相同的诉讼请求,西城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本案。经查明,张同辉、刘晓丽所称属实,另查明,2010年7月底,该房屋公司与西城区东方装饰公司合并为新的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房屋公司辩称,粉刷张同辉和刘晓丽的房屋墙壁所用涂料系购买于本市立新涂料公司,应由立新涂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案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计取的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是()。
刺络拔罐治疗坐骨神经痛的部位是()。
当液体表面增加压力时,在液体内部任何一点处的压力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