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002年10月在我公司投保金牛投资保障型(5年期)家财险3份,总保额45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额30000元,室内财产15000元。2003年2月17日家中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证实,我公司现场查勘,属火灾保险责任。根据张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证明房屋为2001年11月新建入住,房屋购置价160000元,属个人产权。购房后,室内装潢40000元。房屋及室内装潢价值总计200000元。经我公司核定,房屋及室内装潢损失55000元,其中房屋损失25000元,室内装潢损失30000元;室内财产损失43000元,无残值。请计算我司应该支付的赔款。(出处:非车险理赔实务P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