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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科:共同犯罪
题目:
单选
甲、乙、丙、丁四人共谋在某工厂出纳员去银行领回该厂全体人员工资时,抢劫该出纳员领回的工资。后来甲因事抽不开身未能前往,乙、丙、丁同赴现场,抢走了该出纳员所领工资七千多元四人平分。对甲的行为()。
A . 不以犯罪论处
B . 以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单独论处
C . C.以抢劫罪共同犯罪论处
D . 以抢劫罪的犯罪中止论处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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