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在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B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设置用益物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 . 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
D . 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债权人发现因无效行为而应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