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大型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业主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法。邀请了3家具有一级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业主希望该工程今后能被评为省优工程,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承诺将该工程建成省优工程者得6分(若该工程未被评为省优工程将扣罚合同价的2%,该款项在竣工结算时暂不支付给承包商),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D420040-10。
投标参数汇总表表1D420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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