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题目: 单选题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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