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明公司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13年7月,惠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7月3日,惠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2)7月8日,惠明公司派出出纳王某到乙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和购买现金支票业务。(3)7月10日,惠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4)7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惠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惠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惠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惠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惠明公司承诺在7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5)7月15日,为筹集资金,惠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到期日为2013年7月25日,金额100000元。惠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据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6)7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1年按360天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5)小题。惠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实际获得的贴现金额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