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共3家施工单位参加某项目投标。投标之前签订了联合投标协议,并按3家单位资质最高的A单位的资质等级作为投标资质等级。经过评标,该联合体中标。按照程序,该联合体委托A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请问,在以上过程中,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