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5日江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飞盗窃一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讯问被告人如下:
问: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控告你犯盗窃黄铜罪是不是事实?
答:没有偷那么多。我只偷过一回,150.6公斤.另外300多斤不是我偷的。
问:人赃俱获的你就承认,没有当场抓获的就想不承认吗?
答:不是,我真没有偷那么多。
问:另外的:300多斤又是谁偷的呢?
答:我说不清楚,当时库房保管制度很乱,好多人可以随便进去。
问:你过去怎么交待的?
答:…
陪审员宣读杨飞1996年11月3日预审笔录:供认偷黄铜400余斤的事实材料。
问:这是你的交代吗?过去承认了,今天又为什么不承认呢?
答:当时我想得到从宽处理
问:现在抗拒会得到什么结果,你知道吗?
答:我想应该实事求是。
问:那你就实事求是地交代吧!
答:我只偷了150.6斤铜,其他的不是我偷的。
陪审员宣读证人王明的证言:“杨飞的手脚一贯不干净,去年我亲眼见他把两个公家的水龙头拿回家,说他他不听,还和我吵起来。杨飞平时流里流气的,好吃懒做。听说他准备春节结婚,到处借钱买家具,没有谁借给他,所以他只有去偷。”
问:杨飞,刚才王明的证言你听清楚了吗?是不是事实?
答:是事实。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