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法律文书写作
  • 题目: 未知类型

      分析下列法庭辩论,指出其证明或反驳的方法,并分析证明或反驳中有无逻辑错误

      某部队发生一起盗枪案。被告人盗窃手枪4支,子弹100余发。根据军职罪条例,盗窃大量枪支弹药的,属情节特别严重,要判处较高刑期。在法庭上,辩护人说:“被告人的行为不属情节特别严重。因为4支手枪、100多发子弹不能算是‘大量的’。如果说这就是‘大量的’,那么,一个兵工厂生产了4支手枪、100多发子弹,难道能说是生产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吗?”对此,公诉人反驳如下:“生产枪支和盗窃枪支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桩事,怎么能够类比呢?按照辩护人的逻辑,一个人盗窃了1万元人民币也不能说是大量的,因为制币单位如果只印了1万元人民币,能说是‘大量的’吗?”显然,辩护人的逻辑是十分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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