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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