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民商经济法
  • 题目: 问答题
    保险公司理赔部职员张某于2007年3月辞职后,与李某、王某、齐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丰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以张某为主筹划,按照事先商定的分工,在张某的指导下,分别由李某在二级市场收购旧机动车13辆,并向平安保险公司等13家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由王某制造交通事故,伪造现场;由齐某伪造修理厂的修理单据,并出面办理保险理赔。从2007年3月至2010年8月案发止,张某等4人先后通过上述方法向保险公司理赔20次,共计骗取保险金60万元人民币。其中,张某只参与3次,涉及骗取保险金6万余元,分赃24万元;李某参与3次,涉及骗取保险金8万元,分赃2万元。后因害怕受到处罚退出;王某和齐某参与全部保险理赔活动,各分赃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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