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德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与外汇指定银行签订了远期外汇合同,约定在2008年2月28日以1欧元=10.2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1000000欧元。恩德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12%。该合同存续期间的汇率变动如下:
2008年2月28日
即期汇率 | 远期汇率 | |
2007年12月1日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31日 2008年2月28日 | 1欧元=10.1元人民币 1欧元=10.2元人民币 1欧元=10.15元人民币 1欧元=10.25元人民币 | 1欧元=10.2元人民币 1欧元=10.3元人民币 1欧元=10.18元人民币 1欧元=10.25元人民币 |
要求:
(1)计算远期外汇合同在各个月末的公允价值。
(2)恩德公司未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请编制远期合同持有期间的所有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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