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丙市烟草专卖局对所辖县级局许可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况:(1)2012年2月,A县烟草专卖局准予了张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经查,张某在该县和平小区门前经营一家流动摊点,无固定经营场所,鉴于张某身患残疾,且为当地贫困户。A县局经会议集体决定,准予了张某的行政许可,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2年2月18日起至2015年2月18日止。(2)李某持有B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2012年3月24日,B县烟草专卖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李某已病故,其家人仍继续经营至今。根据上述发现的情况,丙市烟草专卖局拟对所辖县级局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以便进一步提高全市许可证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