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价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其他条件: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该建筑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合计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