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某大学教师甲写作了一部《挫折孕育着希望》的书稿,引用国内外30个实例作为素材,论证说明自信心在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一一列出了参考文献来源。他向P出版社投稿未果后,找到了副主编是自己老同学的M期刊社。经过三级审稿,M期刊社认为该稿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可以帮助发表,但作品篇幅较大,只能出增刊单独登载,并且在经济上要力求不亏本。于是,M期刊社向甲提出了出版该作品的条件:甲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M期刊社并提供出版资助费1万元;M期刊社赠送甲样书200册作为资助回报,但暂不支付稿酬;扣除送给长期订户的那部分后,增刊销售数若能达到2000册以上,对超过部分按11%的版税率付给甲版税。甲因十分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按M期刊社提出的条件于2002年10月签订了出版合同,有效期为5年。
2003年3月,以《挫折孕育着希望》为名的增刊出版,底封印有正刊刊号及其条码、增刊准印证编号。该增刊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连续重印,总销售量达到数十万册。作者和M期刊社获利不菲。为了补救以前的失误,P出版社主动与甲联系,提议将《挫折孕育着希望》改编成动漫图文本出版,由P出版社物色改编者并承担费用,而向甲以7%的版税率结付版税。甲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
P出版社约请的动漫画家乙在改编过程中,为避免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形象交替出现,将原作中对2个国内实例所作的评析删除,由于担心甲对此有异议,乙又从报刊上找了2篇依据国外实例作类似评析的文章,从中摘编部分材料并配图后加入动漫图文本。在此前后,他一直未与甲联系。
向P出版社交稿时,乙因自己为书稿增加了内容而署名“甲、乙合著,乙绘图”。P出版社收到稿件后,组织人员加速处理,在一个星期内就完成了三级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等工作,发照排部门排版。该书即将付印时,P出版社为了尽量扩大销售,经总编辑批准,决定将书名改为《从沮丧中崛起》,将作者的署名方案改成“(美)A.Wedekind著,甲编译,乙绘图”,并将面封上的宣传文字“根据同名畅销读物编绘,图文并茂,直观精美”改成“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心理学专家力作编译并配图,原书曾风行世界各国,累计销量2000万册”。
2004年6月该书出版并热销了一阵。但是时过不久,有关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出版违规行为都受到了追究,有关行为人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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