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问答题: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3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粮食,账面成本5220元(假设不含运费);
(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元;
(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末入库,发票已认证;
(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7)将一批库存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20000元,同类布料不含税市场销售价格30000元:
(8)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6000元,购入后5台用于办公使用,5台捐赠给希望小学,剩余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000元;
(9)将自用过3年的一辆小轿车转让,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
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均经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
(3)转让使用过的小轿车应纳的增值税;
(4)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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