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职工王某所在的化肥厂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险金额为5000元,在此之前,王某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若干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金额总计3000元。2011年7月5日王某因公出差,乘车时由乙保险公司承保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医疗费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途中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抢救期间医疗费3500元,经裁定,车祸责任全部由汽车方承担。请你就下列几个方面的不同意见做出切实可行的选择。在是否行使代位追偿权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