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陈某、刘某通过QQ密谋欲行盗窃,三人驾驶一辆宝马车进入商定的小区,陈某在楼下望风,王、刘二人以技术开锁进入701房,屋主刘某(女)在睡梦中被吵醒,二人将刘某捆绑,拿走现金3万元和珠宝金饰一批,王某顺手将停放在一楼的一辆高档折叠自行车搬上车,三人驾车逃离现场。5月3日凌晨2时,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并执行拘留,并带回刑侦大队四楼办公室,由三名民警各带一名保安人员进行讯问,并用电脑制作讯问笔录,三人拒不交代。后侦查人员用手铐将王某吊在窗栏上,王某受不了苦,于5月4日9时第四次讯问时,交代了伙同陈某、刘某作案的详细经过。陈、刘二人也交代了犯罪事实。为节省时间,侦查人员从电脑上将王某交代的详细作案过程直接复制到刘某的讯问笔录中。随后三人被送入看守所羁押。5月8日,民警提审了王某,并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经估价,珠宝金饰价值50000元、自行车价值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