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民法
  • 题目: 未知类型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工业产巴黎公约》规定:(  )。

        A.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经成为驰名商标,并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复制仿制或翻译,从而易于产生混淆时,联盟成员国应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拒绝或撤销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其使用。

        B.驰名商标权利人提出上述申请的期限为5年或各成员国规定的更长的期限。

        C.对于依恶意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请求,不应规定时间限制。

        D.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按本公约办理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