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上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年初数和期末数如表7—4所示(单位:元)。
该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960000元,利润总额340000元,应交所得税85000元,利息支出15000元。本年1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经批准转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5600元。 (2)以银行存款支付本年第一季度财产保险费8000元。 (3)购人不需安装的新机器一台,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及其他费用168000元。 (4)结算本月工资总额240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83000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6000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21000元。 上述各项业务中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人账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