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京华百货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批发、零售、服务等业务,按照楼层分设家电组、黄金珠宝组、烟酒食品组、服装组、化妆护肤组、图书音像组,在财务部分账核算,统一纳税。另将顶层承包给SSY饮食公司经营饮食大世界,饮食收入归SSY公司所有,百货公司每月收取ssY承包费30000元。2015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家电组采用交款提货方式零售彩电,取得零售收入80000元;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实际收到零售金额40000元(已扣除了2000元旧冰箱折价款);当月从厂家购进家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5300元,其中10%用于本企业员工福利;当期修理小家电取得含税修理费27846元。
(2)黄金珠宝组当月零售翡翠手镯,零售金额55000元;零售包金手镯,零售金额5000元;零售18K金镶宝石首饰,零售金额50000元;以旧换新销售24K足金首饰,实际收取零售额70000元(已扣除了30000元的旧的金饰品的折价款),当月采购黄金珠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23800元。
(3)服装组代销服装厂服装,向顾客收取现金15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照零售额的25%向厂家收取返还收入,另一次性收取服装厂20000元的上架宣传费。
(4)化妆品组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货价折合人民币(下同)500000元,支付采购中介佣金8000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及保险费用13560元,化妆品关税税率25%。批发和零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00元。
(5)音像组零售音像制品收入240000元,将市场零售价50000元的一批音像制品捐赠其他企业,当月采购音像制品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1000元,将一批市场零售价20000元的音像制品与服装厂等价交换一批员工工作服,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上述相关需要认证的发票均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且均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家电组当期应纳增值税;
(2)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3)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4)服装组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5)化妆品进口应缴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6)化妆品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7)音像组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音像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9)京华百货公司当期应纳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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