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无法支付非关联方的应付账款100万元;
(2)应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4万元;
(3)应付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4)代扣的生产工人个人所得税2万元;
(5)对外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30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5%属于商品售出后3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
(6)对外出租一项无形资产,取得收入4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
(7)应交房产税2万元、应交土地使用税3万元和应交车船税4万元;
(8)支付契税50万元;
(9)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增值税3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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