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B .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C . 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三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 . 采用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