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2006年10月,汪杏桂在道县寿雁镇接受了一妇女的委托,为她到江华县沱江镇去接一个人,并收取其报酬金400元和手机一台。汪杏桂到了江华县沱江镇后,接受一男子交给的一个黄色编织袋,内装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18501张,2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4978张,共计1949660元。汪杏桂在明知袋里装有假人民币的情况下,将编织袋放到车上与出租车司机一同回道县寿雁镇。在回来的路上,被公安局干警人赃俱获。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