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购入原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3000万股普通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持有乙公司50%的股权,乙公司普通股的每股面值为1元),不考虑相关税费,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2年1月1日,经确认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2.2012年3月2日,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按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1元。3.2012年6月5日,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600万元。4.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应按净利润的5%计提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