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学科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中国通史
题目:
单选
1972年中美上海《联合公报》:“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美国发表这声明意在()
A . 缓和中美关系,集中对抗苏联
B . 承认中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
C . 缓和中美关系,促进中国统一
D . 承认封锁新中国政策的错误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
推荐知识点: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肱骨内上髁的后下方的浅沟是桡神经沟
电子调速器可以自动稳定直升机的机头指向,陀螺仪是控制电动机的转速设备。
巴氏消毒法是一种防腐的方法,如牛奶、啤酒和果汁,但没有灭菌效果。( )
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学们应该安全上网,做到() ①把自己漂亮的照片发给网友 ②在群聊天室讨论自己的情况 ③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 ④收到网友带有挑衅的信息时,不去回答
容易见到角化珠的癌可以确定为()
按照国际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则运输标志一般由()提供。
《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中3级甲等中医医院辨证论治优良率参考值为()。
关于新生儿高血糖的临床表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液体形态符号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