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直到19世纪30年代,德国才真正踏上工业革命的道路。……普法战争后,国家实现了最后统一。……到70年代末,德国工业革命终于宣告完成。 启蒙运动是欧洲文化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它在理论上为欧美和其他地方的革命和改革做了准备。……普鲁士的统治集团在1848年革命的震撼下,感到有必要在政治上作一些调整,……国王在1848年和1850年前后颁布两部宪法,成立两院制议会,上院议员由国王任命,下院议员通过选举产生。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史编下卷》 材料二: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分析材料二,归纳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