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共有A、B、C、D4个投标人投标,于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开标,开标后随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机构代表1人和从中国国际招标网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抽取的4名专家中,有1人是国家级专家,曾参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对该项目比较熟悉;另外3人是同一大学的教师,没有接触过本项目。评标结果推荐了投标人A中标,并于5月12~19日进行了评标结果公示。投标人B、C、D先后向相应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提出质疑,具体情况如下:(1)投标人B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于5月15日将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为废标理由不成立。(2)投标人C于5月20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财务要求太高,对其投标构成了歧视。(3)投标人D于5月23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推荐中标的投标人A业绩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