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营改增”试点地区,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一批,旧首饰作价78万元.实际收取新旧首饰差价款共计90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原价为3500元的金项链200件,每件收取差价1500元。
(2)销售1500件电子出版物给某单位,不含税价500元/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接受当地甲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30万元。
(4)因仓库保管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产品损毁,账面价值30万元,其中运费成本4万元(当地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进项税均已经于上月抵扣。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