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外国法制史
  • 题目: 未知类型

      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