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1999年取得某三层小楼二楼和三楼的所有权,该一层1998年转让给了一个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于2000年将一楼改做仓库使用,并封死了一、二楼间通行的楼道。刘某争论无效后遂自行在后墙搭建简易楼梯作为通道。2001年该楼梯被作为违法建筑拆除。刘某遂再次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建筑公司表示,若要打通通道,需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本案中( )。
A.涉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
B.应由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
C.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应将楼道恢复原状
D.建筑公司的权利在先,故刘某无权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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