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 )。
A.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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