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在合并前同受甲公司控制。长江公司20×7年1月1日投资500万元购入黄河公司100%股权,当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相对于甲公司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差额由一项预计尚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的无形资产形成。20×7年黄河公司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为90万元,相对于甲公司而言的净利润为100万元;20×8年黄河公司分配现金股利60万元,20×8年黄河公司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为115万元,相对于甲公司而言的净利润为120万元。所有者权益其他项目不变,在20×8年末长江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余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