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甲企业是2009年1月1日注册成立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09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240万元;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3)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30万元;
(4)持有的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50万元;
(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6)本年度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成本为100万元,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009年度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
(2)计算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
(3)计算2009年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并做出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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