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合伙企业债务时,对不足清偿部分,甲最多负责清偿10万元,乙最多负责清偿5万元,其余款项债权人应当向丙、丁进行追偿,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欠付A公司100万元货款到期无法清偿。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仅负有向A公司偿还10万元的义务

      B乙仅负有向A公司偿还5万元的义务

      CA公司只能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A公司可以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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