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在W市获得一宗居住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1月,甲企业将该项目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乙企业)。2014年9月该小区建成并交付使用,乙企业聘请丙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丙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2015年6月1日,该小区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2015年7月1日,该小区选聘了丁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丁企业),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按照规定,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向()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