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业企业2×11年5月份甲材料的购进、发出相关资料如下:5月1日,甲材料期初结存200件,单价10元/件,金额2000元;5月5日,购进甲材料500件,单价11元/件,金额5500元;5月10日,发出甲材料400件;5月19日,购进甲材料600件,单价12元/件,金额7200元;5月25日,发出甲材料800件;5月29日,购进甲材料300件,单价14元/件,金额4200元。本月发出的材料中,70%用于产品生产,15%用于生产车间共同耗费,10%用于企业管理部门耗费,5%用于销售部门耗费。(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假设A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则发出材料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