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当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总额800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是4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税金共计19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70万元、广告费用500万元),从国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21万元,已按30%的税率在国外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0万元),从两年前直接参股的某居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息10万元,该股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是20%。
要求:
(1)计算企业当年度业务招待费以及广告费的扣除限额;
(2)计算国外分支机构所得已纳税额的可抵免额;
(3)计算该企业当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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