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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