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甲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经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甲公司对所得税一直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1)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甲公司对2004年以前的会计资料进行复核,发现以下问题:
①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已于200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2003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2190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的专门借款在2003年7月至12月期间发生的利息5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支出140万元。
该办公楼竣工决算的建造成本为20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②以400万元的价格于2002年7月1日购入的一套计算机软件,在购入当日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按照甲公司的会计政策,该计算机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入账,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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