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研究生李某,要准备一篇关于“我国的副职研究”学术研究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陆续向24个国务院部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各自部委的“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24家部委机关中,国家民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外交部等7部门都是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经李某申请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有商务部和文化部;经申请向李某本人公开的部委是水利部、人民银行、环保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中,李某在5月27日通过网上向水利部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6月10日即收到水利部挂号信,答复李某信息可以公开,6月20日李某获得了水利部所有部领导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而且水利部还向她公开了水利部各部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如何实行接替的制度管理内容。问: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哪些?